无需怪卢森说话太直接。
金宝儿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认为的呢?她和宇文邕从一开始就实力相差悬殊。
论门第,论社会地位,论个人修养,她哪点儿比的上他?
她哪儿点也比不上。
而这种悬殊所产生的影响,在他们正式在一起后,就凸显的越发明显了。
她一点也不敢跟他作妖。
两人没在一起的时候,她还敢冲他发发脾气,挑眉毛瞪眼睛,甚至是用烟灰缸问候对方的头。
但自从在一起了之后,她就开始战战兢兢起来。深怕自己有半点做的不对,惹的他一言不合就一脚蹬了她。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
或许是从小缺爱导致的吧。
因为没有被爱过,所以也不知道究竟该怎么去爱。
她一穷二白的,也不知道能给他什么。
思来想去,也就只能给他一个听话懂事的乖女友,不作妖,不闹腾,尽量少惹他生气,不给他添麻烦,以换得“长治久安”。
可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或者不再爱一个女人,岂是源于她懂不懂事?
可能有关系。
但关系不大。
金宝儿心里也明镜似的,知道爱你的人不会走,不爱你的留不住。
她只能尽力而为。
倘或有朝一日,两人真分了,他兴许还能念着点她过去的好,于不经意间会想起她时,不至于在背地里骂她。那样,她便就阿弥陀佛了。
她唇角一勾,挽起一朵小花,对卢森说,“谈恋爱本来就是两个人你情我愿的事。如果大家都计较得失,那就实在没趣极了,也不必再谈了。”
“哎呦!”卢森像是吃了一惊,笑眯眯地觑着她,“你这人有点儿意思!”
他何尝不是也把金宝儿当做花瓶看待来着呢?
她年轻,漂亮,但学历低,很难不让人认为她是个徒有其表的花瓶,外表花里胡哨,但内中空空。
可经过今天这顿饭,与她一起交谈,卢森发现她言之有物,是个蛮有思想的人。
他便对她这个人越发有些好感。
当然,这种所谓的好感,并不是指男女之间的那种好感。
而是仅限于人与人之间的欣赏。
同时,他也越发坚定自己的眼光和选择。
从而,他正式向她抛出橄榄枝,“我想请你做我的模特。”
这才是他出来与她一起吃饭的真正目的。
“山月随人”即将正式推出新中式系列的服装。
在不久之后的大秀上,他希望金宝儿能作为模特之一,穿上由他亲自设计的衣服,站上T台。
金宝儿虽然猜到了他不会无缘无故和她约饭,可她只猜中了开头,却没有猜到结尾。
她笑吟吟地看着他。
他耐心地等待她的答复。
她用手在自己头顶比划了一下,“卢总监,您知道我的身高是多少吗?”
“165公分。”
“我这个个头放在娱乐圈里都算是矮的,您居然还想把我放到T台上去?您就不怕衣服将来卖不出去?”
“高个子自有高个子的优势,但小个子也有小个子的美。你作为我的灵感缪斯,不仅要穿上我设计的衣服走T台,还要做压轴的C位?”
灵感缪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