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这个凉拌红薯!”
刘梦书惊呆了。
没想到,红薯还可以生吃吗?
咔嚓咔嚓——
吃起来脆生生的,还甜丝丝的。
别有一番风味!
“这个是烤红薯,最经典的做法!”
周秉正将一个黑乎乎的红薯递过来,皱眉道:“这个卖相不好,老专的手艺不够成熟,将就点。”
刘梦书哪里敢挑食,接过来就咬了一口。
“我说……”
周秉正一阵无语,想阻拦已经来不及了。
刘梦书口中苦涩。
想吐,又觉得不给明王面子。
于是,他只能硬生生的脱下,绞尽脑汁的想怎么形容烤红薯的口感。
不然,明王听起来不是那么回事,他岂不是挺尴尬?
谁知。
周秉正拿起来一个烤红薯,示意他看着,然后示范性的将烤红薯的外皮剥掉。
刘梦书:“……”
他很想挖个坑钻进去。
周秉正一边品尝着熟悉的红薯味道,一边道:“红薯亦菜亦蔬亦量,果腹感很强,再加上不挑地,耐干旱,又耐存储,是非常好的粮食。主要是口感也不错,唯一的缺点可能就是吃多了容易腹胀,便秘,尤其对肠胃很不好。”
刘梦书激动的道:“果腹又高产,那就是好粮食啊!”
其他的缺点,在他眼中无关紧要。
听到这里。
他也明白周秉正是有什么吩咐。
当即。
刘梦书表态道:“王爷,您有什么吩咐尽管说!如果是想在岭南推广红薯,刘某一定竭尽全力配合!”
推广红薯,这是什么?
这是功绩啊!
而且,说不定因为这个功绩,他会从岭南离开,迁到其他更好的地方任职。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谁想做一个岭南的万年刺史啊!
周秉正点头道:“刘刺史,推广红薯我正在岭南先进行。毕竟,我在岭南这么久了,对于岭南的百姓是有感情的。”
“再则,岭南的气候非常适合红薯的种植,不需要太讲究种植的季节,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将红薯推广起来,总结经验,让大唐百姓意识到红薯的优良性,也更方便在其他地方迅速推广。”
红薯是一种新式作物。
自古以来,民以食为天。
即便是后世科技再发达,粮食依然是要一点一滴种出来的。
一种新式粮食,不论它的产量多么惊人,再没有得到亲自验证前,哪一个农户也不敢随随便便种植红薯。
万一红薯不如预期,他们来年吃什么!
得到承诺。
刘梦书抱拳道:“王爷,刘某替岭南的百姓谢谢你了!”
“刘刺史不必如此。”周秉正微笑道。
其实,他也是经过深思熟虑。
通过剿匪令后,他在岭南百姓中有一定的威望,想要在这里推广红薯更容易一些。
另外。
李世民必然会让他推广红薯。
换个地方推广,当地的官员会配合吗?
以周秉正的行事作风,还不闹的翻天覆地。
在岭南就不同了。
至少,这里天高皇帝远,随便他折腾。
周秉正又道:“红薯此物只要推广起来,来自于其他各国的人想要把红薯带回去,总会有各种办法。这不,东瀛而来的这群倭人就是为了红薯而来。与其严加抵挡,倒不如尽快让大唐百姓种植红薯,吃饱饭,比什么都重要。”
听到这里。
刘梦书才想起来今天来明王府所为何事。
谁成想,周秉正提到红薯以后,这个话题就彻底跑偏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