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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无妄之灾(1 / 2)

关于王钦若如今的处境我们其实很好理解,你就想象一下读书的时候班里某个手脚不干净并且还因此而被通报过的人突然有一天被提拔为了班长,你觉得他在班里的日子会好过吗?这不当班长或许还好说,可这一旦成了班长他就生不如死,因为谁都可以有资格炒一下他的冷饭。

这就是我们人类社会一直存在的一个可怕但又真实的事实和现象:一日为贼,终生是贼,除非当初己莫为。

庆幸的是,这时候老老实实甚至是勤勤恳恳做人和做事的王钦若还感受不到这种恶意,毕竟他这一年多里的表现几乎让人挑不出任何的毛病。可是,他还是得时刻小心,人生走到这个阶段,已经六十二岁的王钦若才真正地体会到什么叫做如履薄冰。作为整个大宋站得最高的臣子,他这个身上有污点的人是一个不能犯错的人,换了别人尚有被原谅或体谅的可能,可他没有。

这里请大家注意我们在上面所提到的一个细节,那就是辽国人向宋朝借地牧马的时候王钦若生病了,而且是病得已经没法走路,他最后是让人把他抬进宫里才能跟刘娥见上一面。要说这宰相的活儿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干下来的,整天累死累活不说,心理压力还无比巨大,而王钦若在这方面就更是如此,再加上他已经是一个年过六旬且心思又极度敏感的老头儿,这能不生病吗?

好在这一次王钦若是熬了过去,可他的健康状况却是每况愈下。换了别人——准确说是那种特别惜命的人这时候就应该上表请辞回家养老,比如说冯拯,再比如前朝的老宰相吕蒙正,可王钦若偏偏不这样,权力这种毒药已经把他毒害得无药可救也无法自拔。因而,在勉强养好身体后,王钦若再又强打精神地站在了大宋的朝堂之上。看他这架势,他是非把自己给整成个“因公牺牲”才肯善罢甘休。

多么令人替他感到惋惜啊!你王钦若要是早这样天下为公、舍己为公,那你的身上又何至于背着一个“奸邪”的恶名?当然,王钦若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他如果真的想要获得灵魂的救赎以及同僚对他的重新认可,如今之计也唯有拼命工作的份儿,直到累死为止。

要说这王钦若身上的污点,其实也就两个事,其一便是我们所反复提到的他怂恿并鼓励赵恒大搞极其耗费财力和民力的各类封建迷信活动,其二便是他在二十多年前的那次涉嫌科场受贿案。到了晚年,王钦若在做了多年的大官后也似乎不再缺钱了,至少没见他再又手脚不干净,而发生天圣三年(公元1025年)三月的这一件事或许就可以看出王钦若此时在对待贪赃一事上的态度转变。

话说当时平羌县的县尉是一个名叫郑宗谔的人。他因为贪赃且枉法而被查处,而他所贪赃的数目之大以至于最终被判处极刑,可就在其命悬一线之时恰好遇到了朝廷的大赦,于是他的死罪也就被改判为罢官除名。不巧的是,三好少年赵祯恰好在奏表里看到了这个事,他觉得这事很奇怪。

赵祯问到都养不起家了,所以才去贪赃?”

王钦若接过话回道:“陛下,县尉的俸禄虽然说不上很丰厚,但如果这个人不乱花钱,那么养活一家人其实也是没什么大问题的。”

就因为王钦若的这句话,赵祯对郑宗谔的同情心和怜悯心瞬间全无,而且也正是因为王钦若的这句话,赵祯决定要弃大赦令于不顾转而加重对郑宗谔的处罚以儆效尤。就此,本来只是被罢官了事的郑宗谔在挨了一顿大板子的毒打后还被流放到了外地去做劳改犯。

从这之中不难看出,此时的王钦若已经从早年的一个贪赃之人变成了一个憎恶贪赃之人。这件事其实也是可以用屁股决定脑袋这个道理来解释,他现在是宋朝的宰相,他自然希望在他的主政下大宋吏治清明,所有的官员都能够廉洁自守。但是,问题就在于当时赵祯可是在向一帮宰辅大臣在问话,王钦若其实完全可以让别人来回答,而他自己保持沉默即可,但偏偏这句话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

也许有人会说,这不过就是王钦若有意要在赵祯的面前表现出一副清廉和正义的姿态,他的本质还是一如从前。好吧,我们退一万步说,即使事实真的如此,但王钦若这样做也是有着要为宋朝澄清吏治的考量在里面。还是那个道理,身为宰辅重臣,这个人说了什么想了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做了什么,他做成了什么。